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宇宙星球 #173

173.除了其它事外

173.除了其它事外,这个星球的灵人还提到,他们的来访者,就是前面所说的修道士,还竭力劝服他们住在一个社群里,而不是分开单独居住。因为灵人和天使如在世时那样居住并形成社群。在来世,那些在世时住在社群里的人仍住在社群里;而那些分成家庭和家族的人则仍分开居住。这些灵人在自己的星球作为世人生活时,就分成家庭与家庭、家族与家族,因而分成民族与民族单独居住。所以,他们不知道什么叫住在一个社群里。当他们被告知,这些来访者企图劝他们住在社群里,是为了统治并控制他们,因为这是来访者能使他们臣服并将其沦为奴隶的唯一方式时,他们回答说,他们完全不知道统治和控制是什么意思。他们一想到统治和控制,就会逃跑,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向我显明:他们当中的一个在陪我们返回时,我向他展示我所居住的城市,谁知他一看见就逃跑了,再也没有出现过。

属天的奥秘 #10033

10033.由于本章

10033.由于本章论述的主题是祭牲和燔祭,亚伦和他的儿子通过它们被祝圣,以承接祭司职分,所以关于血和脂肪,有必要多说几句。祭牲或燔祭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坛上,所有脂肪或脂油,都要烧在坛上,这一点从利未记中有关燔祭和祭牲的律例和律法明显看出来。之所以如此处理血和脂肪,是因为“血”表示神性真理,“脂肪”表示神性良善。“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从前面关于“血”的说明清楚可知(4735, 6378, 6978, 7317, 7326, 7850, 9127, 9393节);“脂肪”表示神性良善,这从前面的说明清楚可知(5943节)。
  “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清楚可见于以西结书:
  你们要从四围聚集来赴我为你们献上的祭筵,就是在以色列山的大祭筵,好叫你们吃肉喝血。你们必吃勇士的肉,喝地上首领的血。从我为你们献上的祭筵,你们必吃脂肪直到饱了,喝血直到醉了。你们必在我席上因马匹、战车、勇士和一切的战士而饱足。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17-22)
  谁都能看出,“血”在此不是指血,因为经上说,他们必“喝地上首领的血,喝血直到醉了”,还说他们必“必吃脂肪直到饱了”;然后又说他们必“因马匹、战车而饱足”。从这些话明显看出,“血”不是指血液,而是另有所指;“地上首领”也不是指地上的首领,也是另有所指;还有“脂肪”,以及“马匹、战车”同样不是指脂肪,或马匹和战车,而是另有所指。然而,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所表示的是什么。内义则表明,“血”表示神性真理,“地上首领”表示教会首要或主要的真理,“脂肪”表示神性良善,“马匹”表示圣言的内义,“战车”表示由此而来的真正教义。“血”表示神性真理,这从前面提到的地方明显看出来;“地上首领”表示首要真理(5044节);“地”表示教会(9325节);“马匹”表示圣言的内义(2760-2762节);“战车”表示教义(5321, 8215节)。
  由此明显可知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
  耶稣说,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使他复活。因为我的肉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饮料。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3-56)
  “肉”表示神性良善(参看3813, 7850, 9127节);他们要吃其肉、喝其血的“人子”表示从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9807节)。
  但“脂肪”或“脂油”、“肥甘”表示神性良善,这一点清楚可见于这些经文:
  在这山上,耶和华必为万民用肥甘设摆筵席。(以赛亚书25:6)
  以赛亚书:
  你们要专心于我,就能吃那美物,你们的灵魂必以肥甘为乐。(以赛亚书55:2)
  耶利米书:
  我必以肥油使祭司的灵魂满足;我的百姓也要因我的美善满足。(耶利米书31:14)
  由此可见为何祭牲所有的脂肪都要烧在坛上,又为何所有的血都要倒在坛旁边。
  由于“血”和“脂肪”(或脂油、肥甘等)这些神性事物或神性实体,所以以色列人被严禁吃脂肪和血,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
  脂肪和血都不可吃,这要成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律例。(利未记3:17)
  利未记:
  牛或绵羊或山羊的脂肪,你们都不可。凡吃了献给耶和华当火祭牲畜的脂肪的,那吃它的灵魂必从他民中剪除。(利未记7:23, 25)
  又:
  谁若吃什么血,我必向那吃血的灵魂变脸,把他从他民中剪除。(利未记17:10-14; 申命记12:23-25)
  吃脂肪和血之所以被严厉禁止,是因为吃它们代表对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的亵渎。以色列和犹太民族对外在事物感兴趣,对内在事物或内在实质不感兴趣;因此,他们的信与爱里面没有神性真理,也没有神性良善;他们的敬拜是缺乏这些的外在敬拜。这是因为他们比其它民族更陷入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因而充满从这些爱涌出的邪恶,这些邪恶就是对他人的蔑视,敌意,仇恨,报复,残暴和残忍。这也是内在真理没有揭示给他们的原因,因为如果它们被揭示出来,这个民族将不可避免地亵渎它们。这就是该民族的秉性(可参看9320e, 9380节所提到的地方)。因此,他们若吃了血和脂肪,就会代表亵渎,因为凡设立在他们当中的事物,都是教会和天堂的内层事物的代表
  由此再次明显看出前面所说的话,即“必吃脂肪直到饱了,喝血,就是地上首领的血,直到醉了”(以西结书39:17-22)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意思是,当内层事物或内在美德被打开时,那些具有这些事物或美德,也就是处于对主的信与仁之人就会拥有被赐给他们归于他们自己的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当主降世时,这种事便发生在外邦民族当中。也正因如此,经上接着说“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21)。“荣耀”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存在于天堂中的那种(9429节);“列族”表示所有处于良善的人(1259, 1260, 1416, 1849, 4574, 6005, 8771, 9256节)。
  主自己也证实了这一点,因为祂说“我的肉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饮料。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5, 56);在设立圣餐时,也说他们要吃祂的肉,喝祂的血(马太福音26:27, 28),以此表示接受来自祂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将使它们变成自己的。只有那些承认主的神性之人才有可能接受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并将它们变成自己的,因为这是教会里面信的一切事物中首先和最本质的事物。通往天堂的路不可能向其他人敞开,因为整个天堂都赞同这信,或说处于这信;因此,此处“血”所表示的从主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不可能转移给其他人。因此,要叫教会中的每个人都小心谨慎,免得他否认主,也免得他否认主的神性;因为天堂向这种否认关闭,而地狱则向这种否认打开。所有这样的人都与主分离,从而与天堂分离;在天堂,主的神性是全部中的全部,因为它构成天堂。当天堂关闭时,诚然,源于圣言的信之真理的记忆知识和教会的教义有可能存在,但不是系真正信仰的任何信仰,因为真正的信仰从上面而来,也就是从主经由天堂而来。
  主之所以如此说,也就是说,祂将从祂自己发出的神性良善称为祂的“肉”,将从祂的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称为祂的“血”,是因为源于祂的圣言就是充满整个天堂的神性。这样的圣言必通须通过对应关系而存在,因而必须在每一个部分中都是代表,并具有一个灵义;因为它只能以这种方式,而不能以其它方式将教会成员与天堂天使联结起来。事实上,当世人照字义来理解圣言时,天使就照内义来理解它。因此,他们理解的不是主的“肉”,而是神性良善;理解的不是主的“血”,而是神性真理,二者都从主发出。所以,神圣之物通过圣言流入。
  

属天的奥秘 #10283

10283.“不可倒

10283.“不可倒在人的肉身上”表不能将主的东西赋予人的自我。这从“人的肉身”和“倒”的含义清楚可知:“人的肉身”是指他的自我,如下文所述;“倒”是指赋予。因为“倒”与“触”具有相同的含义;但“倒”论及液体,如油、酒和水;“倒出来”论及神性、属天和属灵的事物;而“触着”论及干物质和肉体事物,“触着”表示赋予(参看10130节)。由此可推知,膏油不可倒在肉身上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不可赋予一个人的自我,因为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主的神性良善不可能被赋予邪恶的东西。一个人的自我无非是邪恶(参看210, 215, 731, 874-876, 987, 1023, 1024, 1047, 5660, 5786, 8480节)。

  人的自我的一部分属于意愿,一部分属于理解力;意愿部分由邪恶构成,理解力部分则由这邪恶所产生的虚假构成。也就是说,前者,就是自我的意愿部分,由“人的肉身”来表示,后者,就是理解力部分则由这肉身的血来表示。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将它指示给你的,不是血肉,乃是我在天上的父。(马太福音16:17)

  显而易见,此处的“肉”和“血”表示人的自我。

  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血”在此表示从人之自我的理解力部分出来的虚假,“肉欲”表示源于它的意愿部分的邪恶。“血”表示邪恶所产生的虚假,因而表示由于意愿中的人自己的东西而在理解力部分中的人自己的东西(参看4735, 9127节)。

  以赛亚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他们必喝自己的血醉倒,好像喝新酒一样。(以赛亚书49:26)

  “使他们吃自己的肉,喝自己的血醉倒”表示使他们充满邪恶和邪恶的虚假,因而充满他们自己的东西;因为邪恶和虚假都是从自我出来的。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倚靠人,以血肉为膀臂”表示倚靠人自己和人的自我。

  以赛亚书:

  人民都成了烧火的燃料。有人右边砍下,仍受饥饿;左边吞吃,仍不饱足。各人吃自己膀臂上的肉。玛拿西将吞吃以法莲;以法莲吞吃玛拿西。(以赛亚书9:19-21)

  “烧火的燃料”表示将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变成人自己的;“受饥饿,不饱足”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膀臂上的肉”表示人之自我的这两个部分;“玛拿西”表示意愿里的邪恶;“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吃”表示人自己的。“火”表示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或欲望(参看5071, 5215, 6314, 6832, 7324, 7575, 9141节);“受饥饿,不饱足”之所以表示不接受信之良善或真理,是因为“饥饿”或饥荒和“口渴”表示良善和真理的荒凉(5360, 5376, 6110, 7102, 8568e节);“右边”表示真理所源自的良善,“左边”表示良善到来所经由的真理(参看10061节);因此,“有人右边砍下,仍受饥饿;左边吞吃,仍不饱足”表示无论他们接受多少关于良善和真理的教导,仍就不会接受它们。

  “玛拿西”表示意愿中的良善(参看5351, 5353, 5354e, 6222, 6234, 6238, 6267节);“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真理(3969, 5354, 6222, 6234, 6238, 6267节);因此,就反面意义而言,“玛拿西”表示意愿中的邪恶,“以法莲”表示理解力中的虚假,因为在圣言中,几乎一切事物都有一个反面意义。“吃”表示变成人自己的(3168, 3513, 3596, 4745节);由此明显可知“吃自己膀臂上的肉”表示什么,即将源于自我的邪恶和虚假变成人自己的。之所以说“膀臂上的肉”,是因为“膀臂”和“手”一样表示存在于一个人里面的能力,他信靠这能力(参看10019节提到的地方)。

  撒迦利亚书:

  我就说,我不牧养你们。要死的,由他死;余剩的,让各人吃别人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不牧养”表示不教导并改造;“要死”表示丧失属灵生命;“吃别人的肉”表示将源于别人自我的邪恶变成人自己的。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的邻舍,肉体肥大的埃及之子行淫。(以西结书16:26)

  “耶路撒冷”表示败坏的教会;“肉体肥大的埃及人行淫”表示通过唯独始于属世人的记忆知识,因而通过感官记忆知识而歪曲教会的真理。“耶路撒冷”表示教会(参看402, 2117, 3654节),在此表示败坏的教会;“行淫”表示歪曲真理(参看2466, 2729, 8904节);“子”表示真理,也表示虚假(参看1147, 3373, 4257, 9807节);“埃及”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记忆知识(参看9340节提到的地方);“埃及”也表示属世层(参看9391节提到的地方)。因此,“肉体肥大”描述了那些倚靠感官证据推理教会的真理,并得出结论的人。那些如此行的人抓住虚假而不是真理,因为倚靠感官证据进行推理并得出结论就是倚靠身体感官的幻觉或谬论而如此行。因此,“肉体肥大”表示感官人,因为他们出于身体中自己的东西进行思考,或说他们自己的身体感知主宰了他们的思维。

  以赛亚书:

  埃及人不过是人,并不是神;他们的马不过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此处“埃及”也表示记忆知识;“他的马”表示由这记忆知识构成的理解力;当人们利用自己,而非神的东西得出结论时,这种理解力被称为“是肉,并不是灵”。“马”表示理解力(参看2761, 2762, 3217, 5321, 6534节);“埃及的马”表示由一种败坏的理解力所提供的记忆知识(6125, 8146, 8148节)。

  “肉”表示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或也可说,他自己的邪恶意愿,这一点清楚可见于摩西五经中论述以色列人对吃肉的渴望的地方,对此,经上如此记着说:

  那人民中间的乌合之众大起贪欲的心,说,谁给我们肉吃呢?耶和华说,你们明天要吃肉。你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个整月。有风从耶和华那里刮起,把鹌鹑由海面刮来,使它们散落在营地,离地面约有二肘。百姓起来,终日终夜,并次日一整天,捕取鹌鹑,将它们摆列在营的四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耶和华的怒气就向百姓发作,耶和华用极重的灾殃击杀百姓。于是他给那地方起名叫贪欲之人的坟墓。(民数记11:4, 18-20, 31-34)

  “肉”表示这个民族的自我,或说属于这个民族的东西,这一点从这段经文的每个细节可以看出来;因为若不是这个意思,渴望吃肉能有什么邪恶呢?更何况以前就已经应许他们有肉吃(出埃及记16:12)。但由于它表示自我,因而表示一种邪恶的意愿,而这个民族拥有自我,就是一个邪恶意愿的程度超过其它民族,所以当他们渴望肉时,经上说他们“大起贪欲之心”,他们因此被极重的灾殃击杀,他们被埋葬的地方也因此被称为“贪欲之人的坟墓”。无论你说意愿的邪恶,还是说贪欲,意思都一样,因为一个邪恶的意愿就在于贪欲。人的自我只渴望它自己的东西,却不渴望涉及邻舍的任何东西,或涉及神的任何东西,除非对自己有利。由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故经上说“他们不止吃一天、两天、五天、十天、二十天,要吃一个整月”,以此表示这个民族将永远是这个样子,因为“一个整月”表示永远;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说“肉在他们牙齿之间,尚未吞咽,他们就被极重的灾殃击杀”,因为“牙齿”表示自我的肉体层面,就是一个人心智的最低层(4424e, 5565-5568, 9062节)。至于这个民族是这个样子,可参看9380节提到的地方,以及摩西之歌(申命记32:20-28, 32-34)。

  在圣言中,“灵”反对肉体,因为“灵”表示来自主的生命,“肉体”表示来自人的生命,如在约翰福音:

  赐生命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由此清楚可知,“灵”表示来自主的生命,也就是从祂所获得的对祂的爱和信的生命;“肉体或肉身或肉”(flesh)表示来自人的生命,因而表示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这就是为何经上说“肉体是无益的”。在别处也是这个意愿: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诗篇:

  神顾念他们不过是肉体,是一阵去而不返的风(或灵)。(诗篇78:39)

  由于当论及人时,“肉体或肉身或肉”表示他的自我,或他自己的东西,也就是爱自己爱世界的邪恶,故明显可知当论及主时,“肉体或肉身或肉”表示什么,即表示主的自我,也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这就是在约翰福音中主的肉所表示的:

  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约翰福音6:51, 53-55)

  主的“肉”表示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祂的血”表示从这神性良善发出的神性真理,因此它们与圣餐中的饼和酒意思是一样的;这些神性实物是祂自己的,存在于祂的神性人身里面(参看1001, 3813, 4735, 4976, 6978, 7317, 7326, 7850, 9127, 9393, 10026, 10033, 10152节);祭牲代表源于主的良善,这些祭牲的肉也因此表示良善(参看10040, 10079节)。此外,在圣言的各个地方,经上都提到了“凡血肉之躯”,以此表示每个人(如创世记6:12-13, 17, 19; 以赛亚书40:5-6; 49:26; 66:16, 23-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21:4-5; 以及别处)。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